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2019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学校放暑假时间。现将暑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月21日(星期日)开始放假,9月1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9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8月23日(星期五)报到注册,8月24日入学教育、体检,8月25日—9月7日军训。2019级研究生新生于8月31日(星期六)报到注册。
除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之外的其他新生和进修教师的报到注册时间由主管单位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不要与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相同。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寒暑假依然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学院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学院管理人员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今年暑假,继续实施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制度。具体如下:
7月22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8月22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几项具体要求
(一)暑假期间,办公室和实验室安排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维护校园稳定。实验室值班安排请于7月18日前交学院党政办公室。假期学院会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值班地点是党政办公室(403室),值班电话:68778117。大楼物业值班电话:68770871。
(二)放假前,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做好下学期的工作安排。教学管理办公室要于放假前将本学期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试成绩汇总、分别报送教务部和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将暑假留校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名单,以及暑假期间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合理安排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注意强调安全问题。
(三)离校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学校放假的时间规定,凡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课、旷工论处;同时,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别是外出人员要注意交通安全。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请销假制度,暑期外出应逐级报告。全院管理人员暑假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有需要离开武汉市,需做好请假备案,内设机构副主任以上干部向院党委书记或行政副院长请假,其余工作人员向本办公室主任请假,且都需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
(五)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卫生大扫除和安全检查工作。各导师要切实做好研究室的安全工作。校保卫部安全值班电话为68777110。
三、假期作息时间
7月22日至8月2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22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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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8日